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海北,因地处青海湖北岸而得名。自治州位于青海省东北部,祁连山中段。土地面积3.4万平方公里,辖海北、门源、祁连、海晏四县和青海湖农场、托勒牧场、同宝牧场三个农牧厂。这里平均海拔3100米,年平均气温0℃,无绝对无霜期。年平均降水量300-500毫米,日照时间长,适宜畜牧业生产和种植青稞、油菜籽,是青海省的主要畜牧业基地和油菜基地之一。自古以来,海北就是西戎、羌、吐谷浑等民族杂居交错之地。时至今日,海北境内除汉族外,尚有藏族、回族、蒙古族、土族、撒拉族等少数民族生活在这里。长期以来,各兄弟民族在这块土地上共同繁衍生息,发展至今已形成一个多民族聚居区,州内草原辽阔,牧草丰茂,群山巍峨,林海茫茫,高峡叠起,资源丰富,遍地宝藏,是一个尚待开发的富饶地方。